消基會公布九大銀行借款罕阱,有消費者申請「抵利型」房屋貸款,結果多出貸款金額部分的存款竟領不到利息;
有消費者提前把債務還清,卻多了違約金;消基會要求各銀行應速改善,修訂相關定型化契約及應記載不得記載
事項,別讓民眾莫名虧錢。

消基會八月中旬隨機抽樣前往八家銀行調查,發現士地銀行、台灣中小企銀及華南銀行都表示「要等申請程序完成,才會
交付契約」;消基會痛批此舉違反<公平法>,但業者表示是誤會,士銀個金部經理說,消費者都享有五天契約審閱期,可能
是行員誤聽為要索取談好條件的契約。

台灣銀行表現較佳
五家給契約的銀行包括第一銀行、上海商銀、聯邦銀行、新光銀行及台灣銀行,發現不乏巧立名目、公然違法條款
,其中上海商銀被點名次數最多,台灣銀行相對表相較佳。
有銀行以貸款總額為基準,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,而非借款餘額,若以違約金約百分之一、借一百萬元、已還三十萬元為例,消費者若提前把剩餘的七十萬元還清,違約金應為七千元,但該銀行卻收取一萬元。

多餘存款另開帳戶
上海商銀推抵利型房屋貸款,若房貸利率為百分之三,存款利率為百分之二,消費者借了五百萬元,存進六百萬元
理應有五百萬元不計存款或放款利息,即剩一百萬元要以百分之二計息給消費者,但該銀行對於消費者這一百萄元竟不計息。上海商銀表示,消費都有多個方案可選擇,多餘存款可存到銀行其他帳戶。而有人遭盜刻印章辦理貸款
,銀行竟要求消費都要舉證,這也違反<消保法>。

借款契約九大陷阱申訴資訊
○提前清償違約金的計算方式不清楚,未註明標準為何。
○利息調整時,只在網上公布,無書面或電話通知。
○抵利型帳戶規定存款逾額度,存再多也沒利息。
○同家銀行有多筆借款且簽本票當擔保,會被填載最高利率。
○在他行有欠繳,也會被要求立即償還貸款。
○當債務被視為到期,若在同銀行有存款,會直接扣款抵銷。
○遭盜刻印章或盜刷,銀行轉嫁舉證責任給借款人。
○擔保人有一定期限,無書面表示反對,視為自動延長。
○承辦房貸時,銀行順便綁火險及地震險。
申訴電話:消保會1950專線、消基會(02)27001234 (04)23757234 (06)2411234 (07)2251234

轉自~蘋果日報生活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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